2014年6月19日上午,垦利县残联与东营市中医院在县残联二楼会议室签订《垦利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运营协议书》。垦利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,投资1200万元,占地面积8438平方米,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,列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,于2013年12月竣工。为更好地运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,通过招投标方式,确定由市中医院运营管理。按照协议规定,市中医院在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基础上改建为县残疾人康复医院,按二级康复中心标准配备康复医疗器械,该康复中心楼房及设施由其无偿使用,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全部民事、行政责任,协议期限为15年。该中心集残疾人康复训练、托管安养、就业培训、法律援助、宣传文体于一体,采用“公建民营”的运营模式,将建成全市首家高标准、专业化残疾人康复中心,投入使用后,将切实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。